关于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的
公 告
根据《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》的规定和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意见,现对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各专业拟录取合格线和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(见附件1)以及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(见附件2、3、4)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咨询,如有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,请务必于2013年5月13日 18:00前,持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来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,过时我院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。未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将不能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及对口高考。
放弃录取书面申请内容要求:在《放弃单招录取申请书》中必须附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同时考生本人和家长必须在落款处签字。
公示时间:5月3日—5月13日。
联系电话:0838-2651116 2655277 2655218
传 真:0838-2654118
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2013年5月3日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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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3.
4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