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根据2008年1月学院党政联席会精神,现决定启动第二届学院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建设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的第二次申报及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申报人员范围:除第一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(课程)带头人和2008年1月已通过公示的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、专业带头人、课程建设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外的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。其中,2007年12月已报名且经教务处、科研处初审合格者本次不再报名,只需提交目标任务书及监测办法,并做好参加系部答辩和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的准备。
二、 教学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: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 具体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见附表。
四、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严格遵循评选程序,组织本部门人员申报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 有关选拔和管理办法、申报表等资料,请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;
六、 人事处咨询电话:2652607。
附:请各部门尽快完善已通过公示的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等人员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和监测办法(电子文档),并交人事处。
人 事 处
2008年3月9日
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等第二次评选工作时间进程表
序号 | 时间 | 工作内容 | 责任部门 |
1 | 08年3月10日 | 下发通知 | 院办、人事处 |
2 | 08年3月12日—14日 | 欲申报者到人事处领取(或人事处网站上下载)并填写申报表, 将申报表、目标任务书及监测办法交人事处; | 人事处 |
3 | 08年3月17日—20日 | 教务处、科研处审查申报人教学、科研情况 | 教务处、科研处 |
4 | 08年3月21日 | 人事处根据教务处、科研处的审查结果,确定初审合格人员 | 人事处 |
5 | 08年3月24日—26日 | 人事处将申报人提交的目标任务书和监测办法交学科所属系部审查; 初审通过的申报人,在系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议会上陈述答辩, 评议小组对其进行评议及表决; | 各系部 |
6 | 08年3月27日 | 系部将推荐意见(及推荐人员完善后的目标任务书和检测办法)交人事处; | 各系部、人事处 |
7 | 08年3月28日—4月1日 | 人事处将各项资料汇总、整理 | 人事处 |
8 | 08年4月2日 | 学院评审委员会开会,评议表决 | 人事处 |
9 | 08年4月4日 | 学院党政联系会对评审委员会的表决结果进行审批 | 人事处 |
10 | 08年4月5日—11日 | 公 示 | 人事处 |
11 | 08年4月14日 | 公布名单 | 人事处 |
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等第二次评选工作时间进程表
备注:2007年12月已报名且通过教务处、科研处初审合格者,本次不再报名,但需提交目标任务书及监测办法(含电子文档),并需参加系部答辩和学院评审。其他相关事宜详见《关于启动第二届学术(学科)带头人等第二次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